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湘电股份
股票代码: 600416
收购人名称: 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 332号
通讯地址: 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 332号
收购人的一致行动人: 湘电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湘潭市岳塘区电工北路 66号
通讯地址: 湘潭市岳塘区电工北路 66号
收购人的一致行动人: 湖南兴湘并购重组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湖南省国企并购重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 528号湘诚万兴裙楼 3楼
签署日期:二〇二二年十二月
收购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系收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在湘电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湘电股份拥有权益。
三、 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 本次收购为国有股权行政划转所致,该无偿划转事项由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湖南省国资委关于湘电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至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湘国资产权〔2022〕266号)决策实施。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收购已触发收购人的要约收购义务,但属于免除发出要约的情形。
本次收购尚须获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本次交易涉及的经营者集中事项的审查通过。
五、 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