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6月4日讯(记者 汪斌)昔日“新能源电机龙头”方正电机(002196.SZ),在资本市场却屡获“差评”。继2月份因多年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处罚后,公司再次因信息披露不准确收到了警示函。
今日晚间, 方正电机公告,公司于6月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据公告,方正电机此次“吃“警示函源于公司2023年度业绩预告“变脸”。今年1月27日, 公司发布2023年度业绩预告称,预计2023年度实现扣非净利润2000万-3000万元。4月29日,公司又发布了《2023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预计2023年扣非净利润亏损1000万元以内。
方正电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牛铭奎、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牟健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被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同时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方正电机对此表示,将在1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认真吸取教训并引以为戒。除向浙江监管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方正电机还需在6月6日(本周四)前将相关说明材料报送深交所。
同时,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一系列问题也引起了深交所的关注,于5月23日给方正电机下发了年报问询函。针对业绩预告修正,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董事会知悉需计提质量索赔金和商誉减值准备、核销调减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补提存货跌价准备,进而导致归母净利润均需大幅下调的最早时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进而说明业绩预告未能准确合理预计且未及时进行修正的原因。
此外,深交所对方正电机在财务管理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方面的内部控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以及未来拟采取的改善措施,进行了详细问询。
资料显示,方正电机主营业务为缝纫机应用类产品、汽车应用类产品(包括新能源车驱动电机、配套电机以及动力总成控制类产品)以及智能控制器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正如浙江监管局在警示函中所言,方正电机应“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执行财务和会计管理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上市十多年,方正电机的信息披露考评仅2019年获评A级;2022年,公司信息披露考评则为D级。按照交易所发布的《评价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评价结果分别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
(方正电机2007-2022年信息披露考评,图源:深交所)
方正电机获“差评”的背后,是公司信披屡屡违法违规。
财联社记者梳理公告发现,今年2月,方正电机因2018年至2022年连续5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个别年度虚假记载占比较大等情况,被浙江证监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
同时,公司还存在未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披露关联交易等问题。时任方正电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张敏,时任董事长顾一峰,时任董事长冯融,董事长、总经理、时任副总经理牛铭奎,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牟健,时任财务总监徐华月,对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财联社记者 汪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