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3-05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4、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采用中小股东单独计票。中小股东指除以下股东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6月26日(星期一)下午15:15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6月26日
其中:交易系统:2023年6月26日交易时间
互联网:2023年6月2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中山市西区广丰工业区大洋电机广丰厂区技术中心大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鲁楚平先生因公出差,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徐海明先生主持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3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910,084,3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376,953,245股的38.2879%。(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2,383,313,686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为6,360,441股,该等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总股本数为2,376,953,245股)。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872,698,0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376,953,245股的36.715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2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37,386,3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376,953,245股的1.5729%。
以上总股本及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额均以2023年6月1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总股本及股东持股数量为准。
4、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其中董事彭惠女士,独立董事刘奕华先生、石静霞女士、侯予先生、郑馥丽女士以视频会议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董事会邀请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09,886,3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2%;反对17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7%;弃权1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
2、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该累积投票议案。同意补选刘自文女士、刘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任期一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表决情况如下:
2.1 补选刘自文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09,039,400股,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72,010,694股。
2.2 补选刘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09,037,700股,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72,008,994股。
本次补选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四、备查文件
1、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