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领域、多岗位
上海电机学院
热忱欢迎全球英才加盟
招聘岗位和数量
1. 招聘专任教师100人(事业编制)
(点击图片放大)
2. 招聘辅导员9人(事业编制)。
招聘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政治立场坚定,身心健康,品德良好;
2. 专任教师岗位原则上需有博士研究生学位,专业及研究方向符合学校定位及学科建设发展需要,在教学科研上有发展潜力;
3. 辅导员岗位需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了解学生工作事务和大学生教育及管理工作的一般规律、方法及基本知识,热爱学生工作,有学生干部工作经历,心理学专业、与学校学科专业相关者优先。
4.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引进待遇:
1. 高层次人才:待遇一人一议。
2.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优秀博士:按学校相关文件,提供相应的人才引进补贴等待遇。
3. 学校主校区位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享有临港地区人才配套政策。符合条件的教师在临港购房、公租房、落户等方面享有区域特殊政策,具体以政府政策为准。
应聘办法和流程:
1.个人应聘
应聘者填写标准版简历,模板请登录上海电机学院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s://hr.sdju.edu.cn)“人才招聘”栏目下“人才引进面试等相关工作表格下载”中查看,请连同相关资料(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的复印件等)发送人力资源处邮箱:zhaopin@sdju.edu.cn(邮件主题格式:姓名-专业-应聘岗位)。
2.资格审核
学校将会同二级学院和有关部门对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招聘要求的应聘人员进入选拔考核环节。
3.选拔考核
专任教师由二级单位在审查资格后,组织相关的专业面试、试讲与考察;在学院推荐的基础上,由相关校级会议审批。辅导员由学校举行统一招聘,组织考试(笔试)、面试。
4.政审与体检
校级会议审批同意后,对拟录用人员组织阅档、政审与体检。
5.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阅档、政审结果,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事业编制人员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教委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6.其他事项
应聘者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有关规定执行。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专任教师岗位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辅导员岗位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
7.招聘时间
专任教师岗位招聘时间为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额满为止。辅导员岗位即日起至2024年3月25日。
联系人:人力资源处 方老师
联系电话:021-38223002
邮箱:zhaopin@sdju.edu.cn
来源:上海电机学院
编辑:马晓敏
上观号作者:教师博雅